省内各高校、省党(干)校、省直社科研究单位、省直有关综合研究部门:
现将《关于继续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责任单位对项目资金内部管理办法制定情况开展自查,于2018年12月10日前,将本单位制定项目资金内部管理办法情况报告及统计表以书面形式报至我办,并附管理办法原文。
联系人:刘洋,电子邮箱hljguihuaban@sina.com。
附件:1.关于继续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附件链接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情况统计表附件链接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