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黑龙江省新型智库年度考核评估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办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办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1—53635257
附件:2023年度黑龙江省新型智库年度考核评估公示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