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各高校、省党(干)校、省直社科研究单位:
按照《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的要求,现就我省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 按照《公告》要求,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办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材料进行预评审、提出修改意见,并将择机组织专题辅导。请各单位于2月20日前将《申请书》一份、《论证活页》一式三份及《汇总清单》一份等预申报材料报送我办,并将《汇总清单》电子档发至我办电子邮箱。
2. 请各单位于3月12日前将通过预审项目的纸版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我办,其中电子材料直接报送我办电子邮箱。主要包括:
⑴ 纸版材料:修改完成、审查合格的《申请书》《论证活页》一式6份(其中1份申请书内夹4份申请书和5份活页,另1份申请书夹1份活页)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清单》《各学科分类申报数量汇总统计表》(需从管理系统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⑵ 电子材料:按照申报单位和申请人分类汇总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WORD文件格式,不包括《活页》)和经《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最新版)》汇总并认真校对后的《申请书》中“数据表”数据。
3. 请各单位指导课题申请人从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下载并使用2021年新版《申报公告》《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及《代码表》。
二、工作要求
1. 课题申请人要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要树立精品意识,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真正解决实际问题;要遵守学术规范、捍卫学术尊严,在项目申请和执行中遵守承诺、履行义务,充分展示龙江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良好精神风貌。
2.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项目管理职责,严格审核课题负责人申报资格、前期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要加强科研力量统筹、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要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严格按照时限申报相关材料,确保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序开展。
联 系 人:张翀
联系方式:0451—53635257
hljguihuaban@sina.com
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www.npopss-cn.gov.cn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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