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管理工作要求,定于近期开展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10月-12月
二、对象范围
我省2019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
三、检查内容
根据项目申报立项信息,检查项目研究计划完成、中期成果发表、成果转化应用、研究存在困难等情况,收集意见建议,了解下步研究工作计划。
四、工作安排
本次中期检查工作通过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工作流程如下:
1.省社科工作办通过平台建立中期检查计划,下发中期检查通知到相关项目负责人;
2.负责人参照项目《中期检查手册(负责人)》,在平台上传项目中期成果,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3.责任单位参照项目《中期检查手册(责任单位)》,做好研究成果审核把关,把控中期检查工作进度,汇总本单位中期检查情况形成责任单位中期检查报告;
4.省社科工作办汇总并审核中期检查材料,形成黑龙江省中期检查综合报告;
5.省社科工作办结合中期检查情况,动态反映和帮助解决相关项目研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研究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开展专项督办。有关情况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作为项目结项的重要参考。
五、有关要求
1.落实以检促研。项目负责人在全面准确梳理研究工作进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课题研究工作的前瞻谋划、整体把握、协调衔接,联系研究实际合理提出意见建议,统筹安排下步研究工作任务。
2.加强组织把关。责任单位合理把控中期检查工作进度,严把政治方向和成果质量关,于12月31日前通过平台提交本单位全部中期检查工作材料。
3.完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对完成中期检查的项目加强动态管理,联系实际组织本单位中期检查和项目清理工作,建立健全规范项目管理、开展内审工作的长效机制。
联 系 人:刘洋
联系电话:0451-53635257
科研创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xm.npopss-cn.gov.cn
附件:1.黑龙江省国家社科基金2019年度项目清单附件链接
2.中期检查手册(负责人)附件链接
3.中期检查手册(责任单位)附件链接
黑龙江省社科工作办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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