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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专题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0 14:13:50  新闻来源: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编辑: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省内各高校、省党(干)校、省直社科研究单位、省直有关综合研究部门:

为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做好研究阐释工作,现组织开展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专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设立一批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龙江振兴发展新局面这一主题,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阐释,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高水平理论成果,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理论支持和学理支撑。

二、选题方向

1.关于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2.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稳促调惠防报”,加快“六个强省”建设研究。

3.关于推进国资国企改革路径研究。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优化融资环境路径研究。

5.关于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问题研究。

6.关于培育壮大新动能,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研究

7.关于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充分发挥人才作用研究。

8.关于健全区域发展新机制,提升重点区域辐射带动能力研究。

9.关于统筹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快资源型城市振兴发展的路径研究。

10. 关于巩固提升绿色发展优势,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能力研究。

11.关于推动产业绿色发展和改造提升,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路径研究。

12. 关于深入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扩大对俄为重点的全方位合作研究。

13.关于推进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加强区域对接合作研究。

14. 关于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路径研究。

三、申报原则

申报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坚持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专业性相统一,推出一批具有高端学术研究水平,有重大社会影响,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优秀成果;坚持理论研究与现实问题研究相统一,着力在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上实现新突破,鼓励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互融合与运用,大力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增强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实效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推动项目研究工作取得新成果。

四、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人须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立即予以撤销项目。

五、资助方式

对于拟立项的专题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5万元,研究经费一次性拨付。

六、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最终成果形式须以论文或研究报告结项,以论文结项的须以黑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等国家级报刊发表一篇以上理论文章,或者被国家《成果要报》选用刊发的给予免于鉴定;未达到上述条件,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本次课题必须在 202063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

七、报送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11211130日。申请书从黑龙江社会科学网站项目申报栏下载,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报送。申请书报送一式1份,匿名活页一式3份。各申报单位请于122日前将《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汇总清单电子版发至我办邮箱,并将纸质版报送我办,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程亚军   

    联系方式:0451—53635257

    电子邮箱:hljguihuaban@sina.com

 

    附件1.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请书附件链接

 2.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论证活页附件链接 

 3.汇总清单附件链接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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