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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全省社科研究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26 14:56:13  新闻来源:  编辑:管理员

  

各市(地)委宣传部、各有关普通高校、省直有关社会科学研究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47号)精神,2014年度全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职称材料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主表一式两份。(附外语、计算机和专业考试成绩单、事业单位现职务聘任证书及工资兑现登记表);
    2、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
    3、评审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综合推荐报告10份;
    4、《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结业证书》;
    5、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如为2002年以后取得的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由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如为2002年以前取得的学历,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等学籍档案原件;如上述材料均无法提供的,需到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6、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需提供《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因学历和学位免试人员需提供相应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因年龄免试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7、“绿色通道”、同级改职人员需提供《审查表》,同级改职人员要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右上方注明“改职”字样;
    8、后取得学历且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人员需提供《黑龙江省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
    9、考试取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需提供中级任职资格证书和《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10、学历破格人员需提供《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
    11、流动人员需提供《流动人员审查表》等相关材料;
    12、评审的有关规定请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www.hl.lss.gov.cn) →职称评审专题。
    上述申报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无效。
    二、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10月15日至10月22日。
    2、地点:省委宣传部理论处;
    联系人:张翀;
    联系电话:0451-53637773、53631578。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材料报送工作。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201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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