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各高校、省(市)社会科学院、省(市)地委党校、省直各社科研究单位:
全国社科规划办最近下发了《关于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0年度课题指南》。《通知》对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为切实加强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申报质量与立项率,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坚定信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是各级各类社科项目的龙头,代表着国家最高层次的社会科学研究水平。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多少,是衡量一个省、一个科研单位社科研究实力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其社科研究上水平、出精品的重要标志之一。要切实加强对2010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主管科研工作的领导要高度重视,科研管理部门要具体负责,做到组织到位、指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要高度重视国家项目申报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的关系,要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作为加强学科建设,培养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和载体。既要树立信心,勇于申报,又要认真对待,精心组织,充分论证,严格把关。集中优势学科和力量,紧扣《课题指南》,抓好项目选题论证工作,切实把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搞好动员。请各单位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队伍状况,广泛发动,全员动员保数量,通过网络、通知、会议等方法,让每个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人员都了解并参与项目申报,特别是要鼓励青年教师、国家社科基金入围项目负责人和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中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申报。全面动员保特色,今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 23个学科,既要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后备带头人作用,又要突出优势特色学科和个人研究优势。全年发动常抓不懈,即要重点抓好年度项目的集中申报,更要注重国家后期资助项目、决策咨询项目、成果要报和《优秀成果文库》的申报以及省社科规划项目和校(院)的预研项目申报和研究,才能实现国家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管理,严格把关。要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的《通知》要求,对项目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集体论证,反复修改,每个申报项目由所在院系把关后,再由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把关通过后方可报我办,我办将组织省内学科专家委员会对优秀选题进行集中评议,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后再上报全国社科规划办,确保全程监控保质量。
四、把握政策,搞好申报。请组织本单位、本部门项目申报者认真学习《申报通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尤其要根据今年的新要求、新变化,并结合实际抓好组织落实。一是国家社科基金于2009年正式增设管理学科,请科研管理部门给予申报者提醒,认真阅读《2010年课题指南》,根据自己的优势,合理申报学科。二是填写申请书,必须按照国家社科规划办新公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10年试行版)填写。请申报者务必使用
2009年12月新修订的《申请书》和《代码表》,特别是《课题论证》活页。在受理申报时,凡使用旧版《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者,一律不予受理。三是注意完成时间。申请应用对策研究的项目,可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一般应在一年至二年内完成;基础理论研究的项目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起止时间从2010年6月末算起至计划完成年限的6月末止。四是做好数据汇总。(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6份,包括1份原件5份复印件,论证活页6份,申请书和活页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加盖公章上报我办。(2)申报汇总表1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汇总的申请书“数据表”数据汇总发送到我办电子信箱:
hljguihuaban@sina.com。(3)《通知》、《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及《代码表》可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网址:
http://www.npopss-cn.gov.cn)。
集中受理时间:2月25日至3月5日
联系人:邹国平
联系电话: 0451—53607195
附:《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