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各高校、省(市)党校、省直各社科研究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管理,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规范和完善管理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的重要导向和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学术研究水平,打造学科产业集群和学术团队,为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创造宽松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经省委宣传部部长办公会议批准,决定对原《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重新完善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科研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并切实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0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