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各高校、省(市)社会科学院、省(市)地委党校、省直各社科研究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近日发布《2009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鼓励广大社科研究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多出优秀成果,进一步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促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示范作用,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未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且接近完成的优秀研究成果。
二、后期资助项目立项标准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富于创新,质量上乘,学术价值厚重。
三、2009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有包括10个学科,即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哲学、宗教学、语言学、考古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人口学。
五、申请人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一式3份(A4纸,左侧装订),经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1份申请书连同2套申报成果(附1份电子版(光盘),须隐去申请人姓名,译著须同时附上2套外语原件),5份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参考书目)和5份代表性章节(1到2章),于5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直接报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另2份申请书报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5号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基金处
邮政编码:100806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08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