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黑龙江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课题项目成果鉴定结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办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办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2023年度黑龙江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课题项目成果鉴定结项公示名单
受理电话:0451—53637773
黑龙江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
|